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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申请单位信息公示

2017-11-22 15:09:12

 

 
按照水利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水电〔2013〕37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办水电函〔2015〕133号)《黑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方案》(黑水电字[2014]255号)文件相关要求,经黑龙江省水电局组织评审组对黑龙江依兰晨光发电厂和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升水电站)的《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暨第三方评审报告进行符合性和完整性审核,基本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发现所公示单位安全管理实际与《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中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的有关规定不符;或发现评审报告中存在虚假或重大问题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寄(送)黑龙江省水电局(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2 日至11月28日
受理部门:黑龙江省水电局
电子邮箱:hljssltsdj@126.com
通讯地址:香坊区农林街40号
邮政编码:150040
 
 
201711月22日
联系人:姜冠哲 电话:0451-82132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