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汛字〔2017〕37号
关于延长今年我省汛期防汛值班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进入9月份以来,我省降水频繁,加之近期降水增多,防汛形势和任务还比较重。根据《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抗旱值班规定》要求,经省防指领导同意,今年我省防汛期延长至9月30日结束。
各级防指要克服麻痹大意和松劲懈怠思想,切实负起责任,继续做好今年防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带班领导要保持手机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坚持24小时在岗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汛情、灾情并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不漏岗、不脱岗,确保今年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请各市(地)、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负责将通知及时传达本辖区各县(市、区)、农垦分局及其农场、林管局及其林业局,并按照值班有关要求,每晚8时至9时继续向省防汛办值班室报告防汛有关情况。省防汛办将不定期对各级防汛期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