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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防御洪水方案

2015-07-14 07:53:50

 

松花江防御洪水方案

 

松花江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涉及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省(区),流域内有哈尔滨等重要城市、大庆油田等能源基地、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等粮食主产区。做好松花江洪水防御工作事关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国家粮食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结合松花江防洪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防洪工程体系

    松花江流域由嫩江水系、第二松花江水系和松花江干流水系组成。经过多年建设,松花江流域已基本形成由尼尔基、丰满、白山等大型水库,胖头泡、月亮泡等蓄滞洪区和干支流堤防组成的防洪工程体系。

    (一)骨干水库。

尼尔基水库位于嫩江干流上游,距齐齐哈尔市130公里,按1000年一遇洪水设计(设计洪水位218.15米),可能最大洪水校核(校核洪水位219.90米),总库容86.10亿立方米。水库控制流域面积6.64万平方公里,为嫩江流域面积的22%

丰满水库位于第二松花江干流上游下段,距吉林市24公里,按500年一遇洪水设计(设计洪水位266.79米),10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校核洪水位267.70米),总库容109.88亿立方米。水库控制流域面积4.25万平方公里,为第二松花江流域面积的58%。

    白山水库位于第二松花江干流上游峡谷段,在丰满水库上游250公里处,按500年一遇洪水设计(设计洪水位418.30米),5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校核洪水位420.00米),总库容59.10亿立方米。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 90万平方公里,为第二松花江流域面积的26%、丰满水库以上流域面积的45%

    (二)重点蓄滞洪区。

    胖头泡蓄滞洪区位于嫩江左岸黑龙江省大庆市境内,蓄滞洪容量42.90亿立方米,区内有耕地146.05万亩,总人口17.90万人,蓄滞洪区运用需安置或转移人口12.92万人。

    月亮泡蓄滞洪区位于嫩江右岸吉林省白城市境内,蓄滞洪容量21.86亿立方米,区内有耕地23.06万亩,总人口1.07万人,蓄滞洪区运用需安置或转移人口0.80万人。

    (三)干流堤防。

松花江流域干流堤防总长约3370公里。嫩江尼尔基水库以下、第二松花江丰满水库以下、松花江干流哈尔滨市以上和佳木斯市以下河段主要堤防规划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保护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粮食主产区和沿江城镇,其中嫩汪齐富堤防规划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保护大庆油田和齐齐哈尔市。松花江干流哈尔滨市至佳木斯市区间堤防规划防洪标准为2050年一遇。

干流堤防主要控制站设计流量(50年一遇):嫩江齐齐哈尔站8850立方米每秒,江桥站14200立方米每秒,大赉站12900立方米每秒;第二松花江吉林站5500立方米每秒,扶余站6000立方米每秒;松花江哈尔滨站15100立方米每秒,佳木斯站20900立方米每秒。干流沿江城市主城区堤防设计流量:齐齐哈尔市12000立方米每秒,吉林市8300立方米每秒,松原市7500立方米每秒,哈尔滨市17900立方米每秒,佳木斯市23800立方米每秒。

    沿江重要城市规划防洪标准:哈尔滨200年一遇,齐齐哈尔、吉林、松原和佳木斯100年一遇。

    目前,松花江干流部分堤防和月亮泡、胖头泡蓄滞洪区尚未达到规划标准,丰满水库等存在病险薄弱环节,防洪工程体系仍在建设和完善。

    二、防御洪水原则

    (一)松花江防御洪水应遵循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坚持蓄泄兼筹、以泄为主、分江段实施的洪水调度原则。

    (三)发生标准内洪水时,充分利用河道行洪,合理运用尼尔基、丰满、白山等大型水库拦洪、削峰、错峰并发挥流域其他大型水库的防洪作用,及时弃守河道内围堤,适时运用月亮泡、胖头泡等蓄滞洪区分滞洪,保证防洪保护目标安全。

   (四)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挖掘堤防超高防洪挡水作用,利用河道强迫行洪,必要时采取防洪应急措施,确保哈尔滨、吉林、松原、齐齐哈尔、佳木斯等重要城市主城区和大庆主力油田防洪安全,力保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等粮食主产区和沿江城镇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五)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兼顾洪水资源利用。

    三、防御洪水安排

    (一)嫩江。

    1.尼尔基水库。

    当预报齐齐哈尔站流量不超过8850立方米每秒(20年一遇)时,尼尔基水库按出库流量不超过入库流量控制泄流。

    当预报齐齐哈尔站流量超过8850立方米每秒但不超过12000立方米每秒(50年一遇)时,尼尔基水库按齐齐哈尔站流量不超过8850立方米每秒控制泄流。

    当预报齐齐哈尔站流量超过12000立方米每秒但不超过14300立方米每秒(100年一遇)时,尼尔基水库按齐齐哈尔站流量不超过12000立方米每秒控制泄流。

    当预报齐齐哈尔站流量超过14300立方米每秒且尼尔基水库水位低于218. 15米(设计洪水位)时,尼尔基水库尽量按齐齐哈尔站流量不超过12000立方米每秒控制泄流。

    当尼尔基水库水位达到218.15米时,水库按保坝要求调度。

2.尼尔基水库至齐齐哈尔市甫堤河段。

  当齐齐哈尔站水位达到148. 01米且有继续上涨趋势时,破河道内大昂围堤(启用滨洲铁路避溢桥)行洪,弃守四间房、托力河围堤。

    当齐齐哈尔站流量不超过8850立方米每秒时,充分利用河道行洪,保证两岸干流堤防防洪安全。

    当齐齐哈尔站流量超过8850立方米每秒但不超过12000立方米每秒时,确保齐齐哈尔市城区和齐富堤防防洪安全;进一步加强干流堤防防守,适当利用干流堤防超高挡水加大河道行洪能力,力保干流两岸粮食主产区防洪安全。

    当齐齐哈尔站流量超过12000立方米每秒时,视情适当利用堤防超高挡水并抢筑子堤强迫河道行洪,必要时采取弃守或扒开低标准堤防等临时应急措施,确保齐齐哈尔市主城区和齐富堤防防洪安全。

    3.齐齐哈尔市南堤至三岔河河段。

    当江桥站流量不超过14200立方米每秒(50年一遇)时,充分利用河道行洪,保证两岸干流全线堤防防洪安全。

    当江桥站流量超过14200立方米每秒但不超过17900立方米每秒(100年一遇)时,进一步加强干流堤防防守,并适当利用堤防超高挡水加大河道行洪能力,力保两岸粮食主产区防洪安全。

    当江桥站流量超过17900立方米每秒时,根据流域防洪需要统一安排,可视情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哈系滨、齐齐哈尔等城市主城区防洪安全。

    (二)第二松花江。

    1.丰满、白山水库。

    当丰满水库天然入库流量不超过10700立方米每秒(10年一遇)时,通过白山、丰满水库联合拦蓄,尽可能控制丰满水库下泄流量不超过2500立方米每秒,减少水库下游淹没损失。

    当丰满水库天然入库流量超过10700立方米每秒但不超过10700立方米每秒(50年一遇)时,通过白山、丰满水库联合拦蓄,控制丰满水库下泄流量不超过4000立方米每秒。

    当丰满水库天然入库流量超过17000立方米每秒但不超过19700立方米每秒((1 00年一遇)时,通过白山、丰满水库联合拦蓄,控制丰满水库下泄流量不超过5500立方米每秒。

    当丰满水库天然入库流量超过19700立方米每秒时,在确保白山、丰满水库大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控制丰满水库下泄流量不超过7500立方米每秒。

    当预报白山水库最高水位可能超过418. 30米时,白山水库按保坝要求调度。

    当预报丰满水库最高水位可能超过危及大坝安全的危险水位时,丰满水库按保坝要求调度。

    2.丰满水库至三岔河河段。

    当松花江站水位达到154. 93米(低于20年一遇)且有继续上涨趋势时,弃守河道内塘古、学安、套子里、马家店和河北等围堤。

    当吉林站流量不超过5500立方米每秒(50年一遇)、扶余流量不超过6000立方米每秒(50年一遇)时,充分利用河道行洪,保证两岸干流堤防防洪安全。

    当吉林站流量不超过8300立方米每秒(100年一遇)或扶余站流量不超过7 500立方米每秒(100年一遇)时,确保吉林、松原城区防洪安全;进一步加强干流堤防防守,并适当利用干流堤防超高挡水加大河道行洪能力,力保两岸粮食主产区防洪安全。

    当吉林站流量超过8300立方米每秒或扶余站流量超过7500立方米每秒时,视情适当利用城市堤防超高挡水并抢筑子堤强迫道行洪,必要时采取弃守或扒开低标准堤防等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吉林、松原主城区防洪安全。

    (三)松花江干流

    1.三岔河至牡丹江口河段。

    当下岱吉站水位达到127. 34米且有继续上涨趋势时,弃守河道内二站围堤。

    当哈尔滨站流量超过11600立方米每秒但不超过15100立方米每秒( 50年一遇)时,加强干流堤防防守,保证两岸粮食主产区和沿江城镇防洪安全。

    当哈尔滨站流量超过15100立方米每秒但不超过17900立方米每秒(100年一遇)时,确保哈尔滨城区防洪安全;进一步加强干流堤防防守,并适当利用干流堤防超高挡水加大河道行洪能力,力保两岸粮食主产区和沿江城镇防洪安全。

    在松花江洪水上涨期间,若预报哈尔滨站流量可能超过1790立方米每秒(即大赉站与扶余站流量之和达到18200立方米每秒并继续增大)时,视情启用胖头泡蓄滞洪区和月亮泡蓄滞洪区分滞洪水,确保哈尔滨城区防洪安全。月亮泡蓄滞洪区蓄滞嫩江支流挑儿河洪水为主,胖头泡蓄滞洪区蓄滞嫩江干流洪水为主。

    启用胖头泡和月亮泡蓄滞洪区充分滞洪后,若预报哈尔滨站流量仍超过17900立方米每秒时,进一步加强哈尔滨市城市堤防防守,并视情采取应急措施加大河道行洪能力,或扩大蓄滞洪区分洪范围增加分洪量。

    采取上述措施后,若哈尔滨站流量仍超过1 7 900立方米每秒,全力加强城市堤防防守,必要时破黑龙江省境内低标准堤防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确保哈尔滨松南主城区防洪安全。

    2.牡丹江口以下河段。

    当佳木斯站水位达到80. 74米(20年一遇)且继续上涨时,弃守河道内黑蟒围堤。

    当佳木斯站流量超过1 7100立方米每秒但不超过20900立方米每秒(50年一遇)时,加强干流堤防防守,保证两岸粮食主产区和沿江城镇防洪安全。

    当佳木斯站流量超过20900立方米每秒但不超过23800立方米每秒(100年一遇)时,确保佳木斯城区防洪安全;进一步加强干流堤防防守,并适当利用堤防超高挡水加大河道行洪能力,力保两岸粮食主产区和沿江城镇防洪安全。

    当佳木斯站流量超过23800立方米每秒时,全力加强佳木斯市城区堤防防守,必要时在佳木斯郊区望江镇东兴村破堤,向江北地区分洪,确保佳木斯主城区防洪安全。

    (四)其他大型水库。

    松花江流域大型水库防洪调度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实施,在发生流域性或区域性大洪水期间,嫩江察尔森、音河,第二松花江石头口门、新立城,松花江干流莲花、镜泊湖等大型水库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应统筹考虑流域或区域大洪水防御需求。尽量为干流洪水错峰。

    四、洪水资源利用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加强预测预报和预警,优化洪水调度,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根据实际情况利用水库、蓄滞洪区以及天然泡沼和湿地适当存蓄、滞蓄、引蓄洪水,合理利用洪水资源。

    五、责任与权限

    (一)责任。

    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流域防洪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关键工程的统一调度工作。

    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抗洪抢险、蓄滞洪区运用、人员转移与安置、救灾与灾后恢复等工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负责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防御洪水应急措施组织实施,以及佳木斯市江北分洪运用,大昂围堤破堤,四间房、托力河、二站和黑蟒围堤弃守等有关工作。

    吉林省人民政府负责吉林市、松原市防御洪水应急措施组织实施,以及塘古、学安、套子里、马家店和河北围堤弃守等有关工作。

    石油、电力、铁路、公路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所属工程或设施的防洪安全有关工作。国家电网公司负责确定丰满水库危及大坝安全一的危险水位,报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二)权限。

    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工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行使有关权限。

    1.胖头泡蓄滞洪区的运用由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

    2.泡蓄滞洪区的运用由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商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

    3.扩大蓄滞洪区分洪范围措施由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商有关省人民政府提出方案和意见,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

    4.白山、丰满、尼尔基水库的防洪调度由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

    5.佳木斯市江北分洪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报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

    6.大昂围堤破堤,四间房、托力河、二站和黑蟒等围堤的弃守由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报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

    7.塘古、学安、套子里、马家店和河北等围堤的弃守由吉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报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

    8.不淹及其他省(区)的低标准堤防破口分洪措施由堤防所在省(区)人民政府决定,报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

    9.可能淹及其他省(区)的低标准堤防破口分洪措施由堤防所在省(区)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提出意见,由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

    10.遇特殊情况,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调度;重大问题商有关省(区)人民政府提出洪水应急处置意见,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

    六、工作与任务

    (一)防汛准备。

    沿江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各类防洪设施进行汛前、汛期检查,督促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做好河道清障工作。受洪水威胁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有关防汛指挥机构要求及时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落实防洪自保具体措施。

    吉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织研究吉林市、松原市超标准洪水应急处置措施,完善城市防洪预案,适时修订塘古、学安、套子里、马家店、河北等围堤弃守的有关预案。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织研究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和佳木斯市超标准洪水应急处置措施,完善城市防洪预案,适时修订大昂围堤破堤预案和四间房、托力河、二站、黑蟒等围堤弃守的有关预案。

    (二)洪水预报。

    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做出天气、降雨和洪水预报。松辽水利委员会要根据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调度需要,会同有关省(区)及时提出有关水库或河流控制站的洪水预报。

    有关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要及时发布洪水预警信。

    (三)蓄滞洪区运用。

    蓄滞洪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要适时做好蓄滞洪区运用的各项工作。

    (四)抗洪抢险。

    当松花江发生标准内洪水时,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防汛责任制的规定,组织做好行政区域内抗洪抢险有关工作,组织煤矿、铁路、公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做好各自有关设施的抗洪抢险工作,保证防洪保护目标安全。

    当松花江发生超标准洪水时,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全力加强重要防洪工程和重要设施的防守和抢险工作,确保哈尔滨、吉林、松原、齐齐哈尔、佳木斯等重要城市主城区和大庆主力油田重要设施防洪安全。

    (五)救灾。

    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受灾人员转移与安置、生活保障、卫生防疫、物资供应、治安管理、运用补偿、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工作,尽快修复各类水毁工程设施,做好灾情的统计、核实与上报工作。

    七、附则

    (一)本方案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解释。

    (二)松花江流域此前有关方案与本方案不符的,按本方案执行。

    (三)本方案依据防洪工程达到《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进行洪水安排,松辽水利委员会应根据本方案并结合防洪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会同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松花江洪水调度方案,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批准。

    (四)本方案中白山、丰满水库采用大连高程,其余为黄海高程。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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