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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预案

2015-08-06 08:20:10

 

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松花江流域抗旱工作,减轻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和生态用水,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松花江和辽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和《跨流域跨省区(区域)水量应急调度预案编制大纲》等。

1.3 调度任务

本预案适用于由松花江防总负责实施的水量应急调度。

松花江防总负责实施的水量应急调度任务包括:

1)重点干流江段的水量应急调度。重点干流江段包括:嫩江干流尼尔基水库以下、第二松花江干流丰满水库以下、松花江干流哈尔滨以上江段;

2)吉林省向海湿地、黑龙江省扎龙湿地生态应急补水;

3)国家防总交办的其他水量应急调度。

1.4 调度的水源工程

松花江防总实施水量应急调度的水源工程包括白山、丰满、尼尔基等干支流水库。

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主要水源工程及沿江取水口有关情况见附件。

1.5 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保障用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坚持“统筹兼顾”原则,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和生态用水。

3)坚持“统一调度”原则,统一调度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保证水量应急调度的顺利实施。

4)坚持“协调一致”原则,协调解决好与水量应急调度有关地区、部门以及行业之间的关系。

2   组织管理

2.1 组织管理体系

组织机构:松花江防总。

执行机构: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水文局、松辽委,国家电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国家电网东北分部。

2.2 组织机构职责

1)组织编制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预案和实施方案,报国家防总审批;

2)组织实施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

3)组织对水量应急调度情况总结评估,并上报国家防总;

4)完成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实施的其他工作。

2.3  执行机构职责

配合制订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预案和实施方案,并在实施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期间,分别承担以下职责:

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辖区内沿江取水的组织、管理,协调调水线路上境内工程的调度、保证调度水量不被截留,协调信息监测、报送工作,组织应对处置调度过程中辖区内的突发事件,完成水量应急调度省(自治区)内部分的总结评估,并配合松花江防总做好调度实施的其他工作。

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水文局负责水文信息监测,适时开展水文预报作业,及时将水文信息和预报成果报松花江防总和省(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松辽委负责所属的尼尔基水库管理单位严格执行调度指令,足额调水,记录水库的水情、工情等信息,及时报送松花江防总;松辽委水文局与省(自治区)水文局密切协作,做好调水过程中的有关水文工作,监测重要控制断面的水文信息。

国家电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负责所属的白山、丰满发电厂管理单位严格执行调度指令,足额调水,记录水库的水情、工情等信息,及时报送松花江防总。

国家电网东北分部负责安排白山、丰满和尼尔基水库调水期的发电上网。

3   监测预警

3.1 信息监测

监测信息主要包括水文信息、旱情信息等。

水文信息主要包括:河道主要断面流量及水位,重要河段、水源地水质,取水口取水信息等。监测断面、监测内容将在实施方案中明确。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2 信息报告

当松花江流域发生旱情时,松花江防总应密切关注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水量应急调度的准备。

重大旱情发生后,相关省(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送松花江防总。

水量应急调度实施期间,有关水量、流量、水位、水质等信息由松花江防总定期报国家防总。

3.3 预警

预警工作由地方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

4   预案启动

4.1 启动条件

4.1.1 重点干流江段水量应急调度启动条件

当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本预案开始启动:

1)流域发生严重干旱,旱情有继续加重的趋势,主要受旱省(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正式提出调水申请;

2)干流江段水量不足,测站流量低于表1中的最小流量。

 

1   预案启动的干流河道最小流量   单位:立方米每秒

 

主要控制节点

月平均流量

 

5

 

6

 

7

 

8

 

9

尼尔基水库出库、德都和古城子站合成

 

155

 

185

 

175

 

165

 

150

 

江桥站

 

250

 

240

 

235

 

190

 

115

 

大赉和扶余站合成

 

370

 

355

 

345

 

330

 

270

 

 

丰满水库出库

农灌放流期或农灌临时放流期:350

其他时期:161

农灌放流期或农灌临时放流期由吉林省水利厅与白山同、丰满水库有关主管单位商议确定。

4.1.2  湿地生态应急补水启动条件

当向海、扎龙湿地面积严重萎缩,生态环境面临严重危机时,根据国家防总或有关省人民政府要求启动本预案。

4.2  启动程序

1)需水省(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松花江防总提出调水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调水原因、调水总量、调水流量过程、调水开始、结束时间等。

2)松花江防总研究调水需求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核实干旱情况,协商调水需求,与有关水库管理单位沟通了解水库近期供水计划等。

3)松花江防总组织制订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实施方案,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4)松花江防总将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实施方案报国家防总批准。

5)依据国家防总批准的实施方案,松花江防总发布调度命令。

6)松花江防总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水量应急调度。

7)调水结束时,松花江防总发布调水结束命令。

5   调度实施方案编制

5.1 方案编制

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实施方案由松花江防总组织相关省(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编制。

5.2 方案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供水对象、水量应急调度供需分析、调度原则、调水工程、调水线路、调水规模、调水时间、临时工程建设、调水量的沿程分配、调水管理、水量水质监测和突发事件的处置等。

5.3 方案审批

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实施方案由国家防总审批。

6   保障措施

6.1 水源储备

尼尔基水库在水库兴利调度年度计划中,为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预留5亿立方米固定水量(约占尼尔基水库多年平均径流量的5%),动用该水量须经松花江防总批准。

国家电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应组织研究在丰满、白山水库合计储备5亿立方米(约占丰满水库多年平均径流量的4%)应急调度水量的可行性。

6.2 管理保障

在实施水量应急调度期间,松花江防总要会同有关省(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调水量分配计划,监控江河重要断面流量和沿江各取水口取水量,加强调水、取水管理,足额调水,避免中途拦截、抢水争水,对于超定额取水的,必要时采取限制取水措施,保证沿江有关省(自治区)获得分配的水量。

6.3 技术保障

组织专人维护计算机网络系统,保证松花江防总与省(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之间的异地会商系统畅通,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充分利用现有的水情信息采集系统,加强水情信息的采集工作,为水量应急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建立和完善松辽流域旱情数据库以及抗旱业务系统,全面提升信息采集、传输报送、加工处理、预测预报、指挥决策的现代化水平,为水量应急调度决策提供技术保障。

6.4 信息发布

涉及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有关的信息由松花江防总统一审核和发布。

7   后期处置

7.1 调度结束

当受旱地区缺水得到有效控制,达到水量应急调度目标,或预报后期来水形势明显好转,可以满足水量应急调度目标,或水量调入地省(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水终止时,经国家防总同意,松花江防总宣布水量应急调度结束,并通报相关省(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单位。

7.2 总结评估

水量应急调度结束后,松花江防总办公室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水量应急调度情况总结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效益评估、影响评估以及预案评估等。

8   附则

8.1 修订和完善

松花江防总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每5年修订一次,当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可随时修订,并按程序报批。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松花江防总办公室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实施。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201337

 

 

 

 

 

 

 

 

 

 

 

 

 

 

 

 

 

 

 

 

 

附件

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

主要水源工程及沿江取水口有关情况

 

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是以防洪、城镇生活和工农业供水为主,结合发电,兼有改善航运及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86.1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径流量109.7亿立方米,正常年份下游需要补偿供水量30亿立方米,补偿供水过程为:5月上旬至6月下旬200立方米每秒,7140立方米每秒,870立方米每秒,9月不用补偿,10月至翌年4月下旬50100立方米每秒。

白山水库是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59.1亿立方米。丰满水库是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城市及工业供水、灌溉、生态环境保护、水产养殖及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109.88亿立方米。丰满水库多年平均径流量126.8亿立方米,正常年份丰满水库下游要求供水量约60.9亿立方米。

根据各省(自治区)提供的沿江取水口资料,嫩江干流尼尔基水库以下、第二松花江干流丰满水库以下、松花江干流哈尔滨以上江段,生活、工业、农业灌溉取水口共计58处,包括了全部取水流量在5立方米每秒以上以及绝大部分取水流量在1立方米每秒以上的取水口中,沿江主要河道取水口情况见附表1。取水口中,除北部引嫩为有坝引水,中部引嫩、永舒灌区和松城灌区为无坝引水外,其余54个取水口均以提水为主。部分提水站建有浮船,浮船提水与泵站提水联合作业,可保证在河道水位很低时仍能取到需要的水量。嫩江干流合计最大用水流量360立方米每秒左右(该江段主要河道取水口累计水量乘以1.1,下同),松花江干流三岔河口至哈尔滨段合计最大用水流量105立方米每秒左右,第二松花江干流合计最大用水流量265立方米每秒左右,重点干流江段合计最大用水流量715立方米每秒左右。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径流传播时间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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